您好,我想问的是,我老公和前妻离婚之前有一个孩子,在老家有套房子,是他们共同财产,离婚时说好的房子是孩子的,现在我老公前妻看我们回来了,就说孩子的抚养问题还要重新商量,现在的意思是,让我老公花三十万把那套房子买了,我老公现在手里没钱,他前妻让打了个欠条,我老公签完字还要我签,我不同意,因为我老公前妻的意思,孩子以后的开支也要一人一半,包括孩子大学结婚买车买房,我们现在在我妈家住着,既没房子也没钱,我老公现在身体也不好,我害怕他在钱还没还清的时候突然没了,房子和钱怎么算,我就想问欠条上我不签字可以吗?
2024-07-27 02:36你好!关于你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如果你认为你的权益被侵犯了,你可以采取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为了更好地帮助你,我建议你在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的同时,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 关于您提到的“孩子大学结婚买车买房”等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尽赡养义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十年。因此,如果您的丈夫无法偿还债务,可能会影响到他的经济状况。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比如通过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援助机构,以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支持。 至于您提出的“我老公现在身体也不好”,这可能会对你们夫妻关系产生影响。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双方能够进行沟通,尝试找到一个折中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家庭法律顾问,为你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指导。 最后,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希望您和您的家人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