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纠纷,我的亲戚在06年建房,在规划建设完了,当事人占用对方一米半,之后由于无权处分被拆了,在2017年将当事人,的老房子给拆除,有对方出具的村委会开具的将老宅子划分给对方作为宅基地。但是老宅子不属于危房
2024-10-05 17:35您好!关于宅基地纠纷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个人合法拥有的土地权利,其使用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土地,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和行使。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的亲戚在建设过程中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并且已经导致房屋被拆除,那么可能涉及到民事赔偿或者法律责任问题。然而,您提供的信息中并没有详细说明具体的原因或情节,因此无法给出具体的法律建议。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