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把财产低押给我了,在低押期间还可以低押给别人吗?
回答数:329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将财产低押给某人,则该人在低押期间无权再低押给他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对另一方的债务担保,并且这种解除不会影响到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解除担保合同,而担保人则需要按照新的约定履行义务。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9399 人今日律师解答 48276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