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属于广宁县内高速上车子被别人追尾了交警责任判定书他全责可是他现在不支付车子的维修费用,该怎么维权。
2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因此,在您遭遇交通事故后,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您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进行重新鉴定或判决。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您的主张的证据使用。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