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赡养问题,老太太脑出血偏袒,生活不能自理,以前有老板照顾,在我这,我这是儿子家,老太还有两个女儿,大女儿不愿承担老人的请保姆及生活方面的费用,目前大女儿和儿子都在昆山工作,小女儿在老家赤峰,儿子户口在昆山,老人及两个女儿户口在老家,如果儿子起诉大女儿争取赡养费该在哪里提出起诉,涉及两地是否会很难办?请帮忙解答,谢谢!
2025-03-21 12:46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赡养纠纷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您可以在昆山市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涉及两地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原告(即要求获得赡养费的人)可以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因为管辖权是确定案件归属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具体到您的情况,由于涉及到多个子女,可能会有一些复杂的问题需要解决,比如是否能够共同决定如何分配赡养费用等。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与您的法律顾问详细讨论,并寻求专业的意见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