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2015年为给孩子找工作,经人介绍花6.5万元钱,于5月份签了份协议,说11月份给进厂工作,结果到2015年年底收钱的人投案自首,我是把钱直接打给介绍人,其余有26家是经介绍人引荐把钱交给收钱的人,所以案件我就没有参与,介绍人他给我打了一份欠条,内容(今欠到XX人民币陆万伍千元整,等案件了结后兑现。欠款人XX)我还有给他打款的帐单,案件去年审了一次,直至现在也无音讯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拿回我的钱?
2024-10-26 17:4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他人签订了一份协议,并且支付了款项给介绍人。然而,后来发现介绍人已经涉嫌犯罪,并将部分款项退还给您。在此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追回您的资金。 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转账记录、协议和欠条等。 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立案调查。 在警方介入后,积极与警方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并保持与警方的良好联系。 根据警方的指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