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骑电动车被小轿车撞了,当时报了警,对方全责,父亲四肢多处流血送往医院观察了四天,因为当时只有父母两位老人在家什么都不懂,母亲受不了医院的味道,就接父亲回家自己治疗,后来过了四天女儿从深圳赶回家,发现父亲头还是疼痛,四肢多处软组织损伤,完全没有进行全身检查,再次送父亲去医院,因为医院没有床位,过了两天再办理入院手续,想问一下这个过程中所有费用能不能保险报销,现在是对方只出了当时留院的检查费,不肯再出钱,费用都是女儿垫付,女儿请假已经造成务工损失,加上住院费用七七八八大概六七千,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能不能赔偿,刚刚没接到电话
2025-09-16 23:39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父亲因交通事故受伤,并且在医院接受了初步治疗。然而,在后续治疗中,医院未对身体进行全面检查,导致伤情加重。由于该情况涉及到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建议您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了解具体赔偿事宜。 关于费用报销方面,您可以向保险公司说明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单据、诊断报告等,以申请医疗费用补偿或赔付。同时,也应关注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获得经济支持,比如社保、商业保险或其他社会救助渠道。 对于误工损失的问题,如果医院未能全面检查,可能存在延误病情的情况,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属于医疗过错。但请注意,这需要具体的证据来支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我会尽力为您提供更详细的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