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和别人打架,对方先动的手,我对象才还的手的,1个多月了,但是对方的伤害报告出来了,是轻伤二级,我对象手筋断了3根,小手指头骨折,鉴定报告做不了,现在已经把我对象押到看守所里了,但是对方的人还在外面没有进去,对方是三个人,我们是两个人,这件事我应该先怎么办才好
17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如果您的对象因为反击而受伤,并且对方的伤害程度达到了轻伤二级,那么他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其次,关于对方未进入看守所的问题,这并不影响案件的处理。您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等待法院判决期间,建议您遵守监所管理规定,避免任何可能导致进一步麻烦的行为。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调解,以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