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周岁,有完全生存,能力,可以被称为具有,民事刑事能力吗,有并不通过监护人自作主张控告他的权利吗?
17天前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中国的民事和刑事责任体系中,未成年人被视为相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因此,对于您的问题,“16周岁,有完全生存,能力,可以被称为具有,民事刑事能力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准确的。在法律上,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才被认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能力。十六岁的人虽然能够进行一定的民事活动,但通常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因此他们无法被称为“具有”,也无法通过自作主张来控告他人。在任何情况下,未成年人的行为都必须得到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授权,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