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暑假工 未满18周岁 在一家饭店打工 没有签劳动合同 应聘时说做一天算一天 期间饭店缺人老板让我们做到23号直接领工资 但是由于受到不平等待遇生气离职 后老板拖欠工资 乱扣水电费 甚至还有什么衣服折旧费 今天去劳动局举报 他告知我们请了律师要告我们旷工 要赔偿他经济损失 请问哪方是合理的
17天前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在与雇主协商解决之前,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并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解雇员工的情况,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工作时间安排,那么可能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例如提供加班记录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关于服装折旧费的问题,这通常不是由雇主决定的,而是根据企业的管理政策和成本效益分析而定。如果您对费用有疑问,可以通过与企业沟通的方式来了解具体情况,并保留相关的凭证。 最后,对于被拖欠工资的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