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被告知1990年至1992年期间未缴养老保险。我是合同工,按规定单位应该缴纳保险,正式工1992年之前视同缴费不用交。若所在单位不给补缴,我应该如何处理
1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应当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对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情况,职工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如果单位拒绝补缴,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者调解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