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7月10日办完的离职手续,前公司因内部交接问题帮我把7、8月份社保购买了,这个公司是压工资的,把我6月份的奖金和7月份上的几天班工资全部扣除不发放,已经多次尝试去协调,对方财务总监让我起诉,请问怎么维权?
17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并且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工资。如果公司存在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况,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要求补发被拖欠的工资。 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记录、考勤表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