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老师您好,我有一个关于购房的问题想要咨询一下。我是重庆三无人员,七月初和金科签的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交定金时置业顾问承诺的基准利率可以办,没过两三天就上浮了五个点,我也同意了,贷款合同上也是填写的五个点。八月份中国银行给我打电话说要上浮到十个点,结合目前的政策我再次同意。前几天中银又打电话来说要上浮到十五个点,我没有直接同意,回复他要考虑一下。我的贷款资料没有任何问题,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我不同意上浮最终导致中银不给我放贷的话,责任是否在我身上?我能否要求金科退还首付终止合同?谢谢老师。(照片为购房合同贷款说明)
2025-01-16 06:23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似乎涉及到贷款合同的变更以及贷款条件的变化。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在签订任何金融合约或贷款合同时,特别是涉及利率调整的情况,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率变动的具体方式和条件。 其次,如果您认为贷款条件变化后,不符合您的预期,您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例如,您可以尝试协商修改合同条款,或者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的要求。然而,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风险,因为您可能无法得到退款或赔偿。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与购房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便将来处理类似问题时能够提供支持。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