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 我是栖霞区人)1997年嫁入向前村 当时没有在向前盖房子一直住在我的父母家 2000年在本区红梅村交地基费建了房 地基费的票据是我的名字 至今17年了一直问村领导要房产证都说没有 最近打了12345热线帮助 村领导才叫我拿毕xx的身份证去栖霞政府拿我的建房申请表 17年了我的房子申请表上竟然是别人的名字 毕xx写了情况说明此房所有权处理权都属于我戴xx所有与他无关 此房是我和女儿唯一的房产 因为没有房产证我和女儿的户口无法迁入 至今我们的户口还挂在已婚的前夫那 现在又面临拆迁没有户口拿不到房子 我和女儿又要面临流浪我该怎么办 寻求帮助
2024-10-17 00:28尊敬的用户, 您的问题涉及到产权纠纷以及房屋拆迁等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目前面临的困难主要是关于产权证明(即房产证)的问题以及户口迁移问题。 首先,对于产权证明的问题,建议您直接向房产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取有效的产权证明。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法律顾问协助处理这一问题。 其次,户口迁移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您可以联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社区居委会,了解户口迁移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文件进行办理。如果需要,还可以寻求当地政府部门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关于拆迁补偿问题,建议您及时关注相关政策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对补偿标准有疑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质疑并争取合理的赔偿。 在此,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这些问题,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