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向我借钱。一开始骗我她要去死和说欠了3万块钱。叫我借两万。结果她又说不够。借了4万。实际上她欠了10多万。她骗我她只欠了3万。然后现在人找不着了。我有借条。我能否告她诈骗。因为她的确隐瞒了实情。
2024-07-07 18:3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您的朋友在借款时故意隐瞒了实际欠款数额,并且使用虚假的陈述诱导您出借资金,这可能构成诈骗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您持有的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的重要证据,但要证明诈骗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比如证明她的确有欺诈的意图和行为。您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款时的通讯记录、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她的欺诈行为。 如果证据充分,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立案侦查。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将会立案侦查。同时,您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建议您在采取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