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通知 XX本院审理申请人(单位)合海律师事务所诉被申请人XX,原审被告XXX。第三人XX民间借贷《用钱宝》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2017)京民督字第537166号案件参加诉讼通知书(追加第三人),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2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日期满后的1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17年12月27日14:00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进行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如需调解,请于诉讼前还请款项。 这个是以手机号(电话可以打通)以彩信形式发过来的。(不知道这是真的还是假的)望告知
2025-04-10 00:3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封邮件似乎是一份关于法院的通知。它要求您或您的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庭审,并且必须提交相关文件作为证据。如果您没有收到纸质版的通知书,那么这份电子格式的通知可能就是您需要关注的重要信息。 如果该邮件是真的,您可以按照指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任何必要的文件和证据。请注意,如果您对这些通知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相关的法律顾问或者法官。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