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C1本不带身上,17年4月9日晚,我无证驾驶报废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无交通信号灯,被一辆由南向西调头的轿车撞倒腿部锁骨多处骨折,鉴定一级伤残,法院调解处理,昨天交通大队向我发出处罚,驾车不符,报废摩托车,吊销驾驶证,二年后从新考试,罚款2000元,请问法律界人士,这样处理正确吗?
2025-04-26 21:22您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法律争议。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在事故中受伤并构成一级伤残,这表明您的伤害程度非常严重。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可能会认定您为全责或主要责任方,并可能对您进行相应的处罚。 关于驾照吊销和重新考试的问题,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如果驾驶员没有合法的驾驶执照,或者使用非法取得的驾驶执照,将被视为无证驾驶。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吊销其驾驶执照,并要求他们重新参加考试,以获得新的驾驶资格。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是无辜的,且不符合全责或主要责任方的条件,则可能需要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