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号租的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人民银行的门面房,2018年3月20号给了一个通知,要求三个月内把房子腾出来了,不再续租。现在我的问题就是,我们租户有没有什么权益可以维护一下,如果这次禁止租赁活动停止后,我们有没有优先权接着租原来的房子,因为装修也是很费劲的。谢谢律师的指点。
7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7年4月1日租用了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人民银行的门面房,并且收到了关于“不再续租”的通知。如果您想继续使用该房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条款。首先,请检查您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明确的续约条件和时间限制。如果有相关条款,您可以依据这些规定来决定是否需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是否有机会进行续租。 租金支付。如果房东同意延长租赁期限并愿意按照原价收取租金,那么您可以通过提前支付剩余的租金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额外的时间以完成装修等后续工作。 补偿措施。考虑到可能存在的装修费用或其他损失,房东可能会提供一定的补偿金作为对您的支持。具体数额取决于双方协商的结果以及房东的意愿。 法律途径。如房东拒绝延期租赁或者不提供必要的补偿,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并要求房东履行合同义务。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最好先尝试私下解决纠纷,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程序。同时,确保所有沟通都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