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潢公司未按合同履行,工程款未支付,工程款16.8万,合同7月16日,约定顶装点,9月20日,逾期22天,合同约定,还未验收,70%工程款7月15-8月15日,给了两万,苏州浚河建工装饰有限公司,苏州市,
2025-02-02 21:02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所描述的问题,根据我方了解到的信息,苏州浚河建工装饰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装修工作,并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相应的工程款。由于您的工程款金额为18万元,而合同中规定的顶装点时间为7月16日,这意味着已经超过了合同规定的期限。 此外,根据合同条款,如果工程未达到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此,鉴于上述情况,我方建议您及时与苏州浚河建工装饰有限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其是否能按时完成剩余的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工程款。同时,考虑到合同中的“未验收”条款,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仲裁的方式解决此问题。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基于您提供的部分细节进行分析,具体情况可能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