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劳动法赔偿,我在资阳佳美物业公司上班,与公司签合同时,最底工资为1380元,每月上班时间是360个小时,到发工资时只领到1200多元,我己上班5个多月,我想叫公司把头几个月的加班工资补发给我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这合法吗?盼回复!
2025-02-27 04:58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加班费。如果你在工作时间内加班了,那么你有权得到相应的加班费。但是,由于你已经在合同中明确了最低工资标准和上班时间,并且你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已经完成了工作,因此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