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私产房房本更改为六个子女名下,老人现祝其中一个儿子家,现儿子要卖房,让他回六人名下的原来自己的房子,如果有一个子女以房屋有她的份额为由不让老人回去,有道理吗?
21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形成的,而不是基于财产所有权。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房产的所有权应当属于父母,而非子女。 其次,如果老人已经去世,其遗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其中有一项是遗嘱继承,即在没有其他合法有效的继承方式时,可以依据遗嘱的方式分配遗产。但是,即使存在遗嘱,也不能直接更改房产的所有权人为其他家庭成员,除非遗嘱中明确规定将房产转移给指定的家庭成员。 再次,关于是否允许老人回到原来的自己居住的房子,这主要取决于老人与子女之间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他们之间存在有效且公正的协议,那么老人有权要求遵守该协议,包括让其家人住进原来的住房。 最后,如果老人的儿子坚持要卖掉房子并要求其家人搬出去,他们应该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尊重老人的意见,并尽量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