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去年七月结婚,今天一月他妈把他拉回家去在没回来,走的时候娃四十多天,走的这段时间没有尽到一点母亲的义务,在这期间娃住了好几次院,第二次住院我弟给他打电话让他去看娃呆一会就走了,请问结婚时买的东西怎么算?给了六万六的彩礼,买的六千多的手机,订婚时买了一件衣服4000元,其他的衣服价钱我不知道,还有三金四金怎么算他把贵重物品都放在她娘家,包括衣服,还有我弟和她在一起期间的钱还在他那,可能有六千左右,还有现在我爸妈在管,弟弟在北京做厨师,
2025-08-02 13:26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结婚后未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婚前财产归属。如果双方在婚姻登记之前就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且不存在任何争议,那么该部分财产应归属于男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如果双方在婚姻登记之后仍然存在分歧,那么可以参照共同生活期间的收入、支出等情况进行分配。具体而言,应当考虑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企业或事业所获得的收益、投资所得等财产性利益,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担的债务情况等因素。 对于给付的财物,如果明确约定归女方所有,则女方有权要求返还;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无因管理或者赠与行为。 对于购买的财物,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应当视为对双方共同生活的贡献,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如何分割。 综上所述,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协议及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建议你们尽快协商解决此事,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