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6年, 拆迁, 户口迁来, 我签了1套的名字.
2024-07-07 03:47在您的情况下,结婚16年后,如果您的户口已经迁移到拆迁地,并且您在拆迁时签署了一套房产的名字,那么这套房产很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有特别约定外,一般视为共同财产。 如果拆迁补偿是基于原房产的权益,并且原房产是在婚姻期间获得的,那么拆迁补偿所得的房产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有您一个人的名字,您的配偶在离婚时仍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 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拆迁协议、房产登记情况以及夫妻双方是否有其他财产约定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或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