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贷款公司贷款买了二手车,然后贷款没办理下来,车子已经过户了,我交了手续费和首付,还买了车子保险,然后他们把车子收回去了,我还了一个月的贷款,我把车子给抵押公司抵押了47000块,他们来收车的时候拿了47000去抵押公司取车,我打了47000的欠条,然后还了他们一万块钱,打了收据,还欠他们37000!现在他们起诉,要还贷款86000还要加违约金,全部欠款11万多,车子他们已经处理了!我想问哈贷款的事情是不是用车子就抵咯,只存在一个37000的民间借贷!
5天前您与贷款公司的纠纷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根据您的描述,似乎存在以下几点。 贷款公司购买了您的二手车,并将该车辆作为抵押物进行处置。 由于贷款没有成功办理,贷款人要求归还剩余贷款及支付相关费用。 您已经偿还了一部分贷款并支付了一笔费用。 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贷款未能成功办理,贷款公司有权按照合同规定追回尚未使用的贷款金额以及相关的费用(如手续费和利息)。 -您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并且有可能被收取违约金。 针对这种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您应该了解借款合同中的具体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保留所有的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协议、付款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尽早与贷款公司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如有争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