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53岁和老公15年元月结婚,今年三月份他在舞场和一女人勾搭成奸,对我百般挑剔以至发生口角将我推倒至我腰部受伤,失去劳动能力,他现在基本不回家和外面女人过起了半同居的日子,他是一国企退休职工,一月有三千五左右的退休金,可他一分钱都不拿给家里,至我生活困难,无钱看病,我想咨询下看我这情况法院能不能盼他每个月给我一些生活费啊?
2024-11-17 18:0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您的丈夫存在婚姻关系,并且在婚姻期间遭受了家庭暴力。如果您因为伤害而失去了劳动能力,并且无法自行维持生计,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证明以下几点。 您确实遭受了家庭暴力。 您因家庭暴力导致的损失(如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 您的收入不足以满足生活需求。 如果您的证据充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判决被告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于您的生活保障。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应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并得到法院的支持。 此外,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