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骑自行车被小轿车撞了,腰部疼痛已报警住院三天,交警给出共同责任。请问对方保险如果赔付,工伤是否要报,工伤与对方保险是不是只要报一个
2025-05-21 00:4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在上班途中受到意外伤害,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于您的工伤待遇和交通事故赔偿之间的关系,通常情况下,工伤事故应由劳动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进行处理,而交通事故则需要通过公安交警部门来处理。如果您认为自己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伤害,建议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寻求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治疗,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机构了解有关工伤认定的具体程序和条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