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新峰的桑塔纳2000在十年前卖给了谢新峰,谢新峰在八年前将车又卖给了我,都有协议,但都没过户。二年前我换车要求谢福山将车牌过户给我,我给他一万元钱,他不同意,然后我买了车就用了其他车牌。现在车已脱审一年余,现在他想要车牌,要求过户,我未允。他今天下午三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托走,我报警,警察说户主是谢新山的故不能认定是盗抢不予报案处理。车辆是我的财产事实清楚,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拖走,非盗即抢应有法律依据,望能给我公允!谢谢!
2025-02-05 18:48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车辆所有权纠纷。您与谢新峰之间存在车辆所有权争议,包括是否已经完成转让手续以及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约定。 产权转移问题。由于车辆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关系,如果车辆已被谢新峰出售,并且该车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则可能会存在车辆被他人非法占有或使用的风险。 拖车行为。如果您认为车辆被非法扣留,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立案调查。 法律责任追究。如果车辆确实属于谢新峰所有,而您未经其同意擅自使用,可能涉及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并收集证据证明您的合法权利。同时,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