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潜江租了一间门面 交了一年的房租现在不想做了 想解除合同 但合同上写的 甲方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是说解约我剩下的房租也拿不回来吗?
2025-02-05 18:59在租赁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如果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剩余租期内应支付的全部租金。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付清了第一年(即一年)的租金,并且合同中明确指出“甲方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这意味着即使您想提前终止合同,也不能从房东那里收回任何未支付的租金。 因此,尽管您可能无法全额获得剩余租期内的租金,但根据合同条款,您需要承担所有未支付的租金和相关费用。如果您打算继续履行合同并希望继续使用该房屋,请考虑与房东协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同时,建议您保留所有沟通记录,以便日后处理此类情况时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