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资讯婚姻问题。我老婆是外省广东的生活八年了,俩个小孩。大的七岁小的四岁。我老婆她对俩个小孩沒尽过一个做母亲的责任,一年都没回家了,我现在就要俩个小孩跟我,我要俩个小孩的抚养费。她跟我闹离婚又不跟我谈。现在她说她老家法院有认识的人她想自已就把这婚离了。我就想请问你,假如她真有认识的人在法院她用一切手段她自已能办了离婚吗?如果三年五年她自已办不了离婚证。俩个人再上法院我能挣取拿到小孩的抚养费吗?我们有结婚证。非常感谢!求答。
22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原则和建议。 婚姻法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条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等。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向对方主张因长期不在家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或其他形式的补偿。 法律规定与实践。在实践中,对于长期不履行家庭责任或不负责任的母亲,法院可能会考虑判决双方分居并要求一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此外,如果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无法挽回,法院也可能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不过,具体的处理方式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并且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证据收集。为了支持您的诉求,您应该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长时间照顾孩子和承担家庭责任的事实,以及对方长期不履行家庭义务的情况。 协商与调解。尽管法律上可能允许自行离婚,但如果您希望避免诉讼,可以尝试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分歧。调解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理解彼此的需求和期望,从而达成更有利于孩子的协议。 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在涉及孩子抚养权等问题时,最好能够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为专业的意见和支持。 最后,请记住,无论采取何种途径解决问题,都需要尊重法律程序和双方的利益,以确保最终结果对孩子和家庭的长远利益最为有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维护好自己和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