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我老公的爷爷有5个子女,三个儿子两个,大儿子被招婿招到安徽,长年不回南京,二儿子在南京和爷爷住一块,三儿子就是我老公的父亲,也就是我的老公公,已经出车祸去世了,两个女儿,大女儿今年由于门面房征收了,才回到城东新苑,小女儿一直生活在市区,关于爷爷房子的继承,现爷爷的房子已过户给二儿子,之前拆迁爷爷虽说和二儿子住一块,但是是分开吃住的,只是靠得近
2025-10-16 05:03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原则是“法定继承”,即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或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对于您的情况,您父亲(即您的老公公)的遗产应当由他的配偶、子女和其他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如果您的父亲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则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根据该条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次,在您的情况下,您父亲的遗产应该由他唯一的合法继承人——您的老公公的配偶——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最后,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父亲的大女儿可能不是他的合法继承人,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直系亲属才有资格继承遗产。因此,您的父亲的大女儿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相应的遗产。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您的老公商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