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一年的抚养费没给,男方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了,由于女方换了号码,法院把女方列入失信人名单了,前夫现在不在国内,16年的1月份起诉的当事人,当事人知道后就把钱给了男方,有转账记录,现在由于工作原因无法从深圳前往北京消除失信人,所以想委托律师代理办理
2024-08-20 20:55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我建议您首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并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费等事宜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签订调解书或者和解协议来解决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您可以向相关调解机构提供证明材料,如银行账户流水、转账记录等,以证明你们之间的经济往来以及支付抚养费的事实。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公证等方式,对这些证据的真实性进行确认。 此外,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法律程序,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以及帮助您搜集证据、准备答辩状等。 最后,由于涉及到个人隐私和法律事务,建议您尽量选择信誉良好、服务态度好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进行合作。希望我的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