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4年咸宁财校毕业的,一直未按排正式工作,社保也没有,档案也不全了,现身体不好,想转回农村老家,家里我的田地一直由父母管理,但村里拒绝打接收证明,请问国家对我这类人转户的政策怎样,有没有可能转回农村原籍,和村民一样待遇。
2024-09-01 04:25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户籍所在地。 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者重大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需要迁移的; 与配偶分居满两年以上,确实无法在共同生活的城市落户的; 其他特殊情况。 同时,《户口登记条例》还规定了办理户口迁移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等。因此,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相关材料,以证明您的实际情况,并请求他们帮助解决户口迁移问题。 至于您提到的“我”的田地由父母管理的情况,这并不影响您申请户口迁移,因为这是您个人的权利,而并非是户口迁移的理由。最终能否成功转户,还需依据当地的户籍政策来决定。 请注意,由于相关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对于您的健康状况,建议及时就医并寻求专业的医疗建议,以便更好地应对身体健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