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昆山下属的农村,申请老宅翻造,政府不同意批,原因是我有另一块宅基,(这块宅基是我小叔的份子,当时村规划要yong所以没有批好,这宅基我公婆90在那里居住的而且也造在居住区域),现在,政府用这块宅基压着我不能翻造老宅对吗?老宅是80年代的,屋顶多处漏雨,裂痕,所以必须要翻建了。
2025-09-10 02:2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对其宅基地及其上的房屋等建筑物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并有权依法转让或者出租其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您提到的小叔的份子宅基地未得到批准,以及您和您的配偶在该区域内已经居住的事实,这些都可能导致您无法直接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或建造住宅。 其次,关于老宅翻建的问题,如果您认为政府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由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政策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法律法规,了解最新的政策动态,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寻求其他专业人士的意见,如房产评估师或建筑工程师等,以便更准确地判断您的需求和可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