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她起初是男女朋友,我们是订了亲的,定金是一万八千八。我找了小姐被她知道了,开始和我说分手,最后我们还是在一块了,后面和我来了新疆,在这待了一个多月,然后认识了其他男的,要和我分手,我的定金她说给我一半,现在也没给,我想要把我的全部定金一万八千八要过来,能要过来吗?谢谢
2024-10-09 00:54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先冷静下来,考虑清楚自己的权益和需求。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您与对方签订了合同,并且该合同已经履行了一部分,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之间存在欺诈行为或者恶意违约的情况,可能会影响您获得赔偿的权利。 其次,关于定金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请注意,这里的“双倍返还”仅适用于违约方的行为,不包括其他原因导致的定金退还。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进行咨询,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情绪冲动而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