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买了一套房子,到现在也没有做出房产证,现在房产证上的户名还是开发商的名字,我也没有入住,我要求物业费从房产证做到我名下那天算起,这个合理吗?
2024-10-09 01:08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和变更,应当依法登记。因此,您购买的房产如果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产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那么您的权利并未得到实际保护。 关于物业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物业费是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来支付的,而该合同一般会明确物业费用的计收标准、时间以及是否有特殊情况下的减免等条款。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购房、付款及物业管理等相关凭证,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