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我外地的,之前闹过几次,我们家没人带小孩,我把小孩送了回去,也是看在他妈面上,领了证,就是防着他,一下子,反复的像以前一样,现在,他们一家人,背着我上了小孩的户口,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带走了小孩,他家里没人在,我也不知道去哪里找小孩,到处侮辱,冤枉我,我怀孕7个多月的时候,被打过一次,打到鼻子嘴巴流血,眼睛也打紫了,后来,流产一次,第二天叫我收拾东西该滚哪去,滚哪去,现在带走小孩,说永远不给我见,离婚该赔我多少赔我多少,我想问一下,我能起诉精神损失,和以后的赡养费,包括小孩的抚养权吗?
9天前您的情况非常复杂,建议您首先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问题,如家庭暴力、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关于精神损失赔偿,这通常是指由于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形式的心理伤害而导致的精神痛苦和压力所要求的经济补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存在严重的身体或心理伤害,法院可能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具体的数额应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并考虑到受害者的实际损失和能力。 至于赡养费,这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具体协议以及法律规定的具体标准。如果您与对方有明确的约定或者协议,按照协议执行;如果没有,则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也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孩子的母亲已经将孩子带走并拒绝交还,那么您可能需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等。 总之,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是非常重要的。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