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元月登记的结婚,婚后购房购车还,家庭所有开销,孩子抚养和学费都是我在出,妻子从不会补贴家里一分钱,我也不知道她存款,最近我给父母再次首付贷款了一套房,无力装修,问她要钱没有,我实在很累,我想离婚了,一个家庭是需要共同经营的,可以吗?
2024-12-26 00:28尊敬的求助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您与妻子结婚后购买的房屋、车辆以及生活开支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和教育费用,如果双方能够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费用。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或者一方不愿意承担这些责任,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至于您提到的家庭债务问题,如果您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偿还债务,并且仍然存在负担不起的情况,那么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重组或减免。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债务问题。 最后,无论您的决定是什么,我都希望您能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和利益平衡,尽可能地减少对家庭的影响。如果有任何其他的问题,欢迎您随时联系我进行咨询。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