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为了隐瞒自己不负责任、治疗不当导致患者病危后来不治死亡的行为而伪造、隐藏病历,还侵犯了本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职务犯罪或是渎职罪,都触犯了哪些刑法?请给予准确解答,只想知道答案,谢谢!
2024-09-25 15:27您的问题涉及到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以及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服务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您提到的“伪造、隐藏病历”这一行为,这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或者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等刑事犯罪。具体应依据案件的具体情节来定性,并由专门的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判决。 至于知情权和同意权,这是患者作为民事主体享有的基本权利,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得侵犯。如果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者未获得患者明确同意就擅自进行某种治疗措施,这可能会被认定为医疗过错或医疗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您的描述中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同时,也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诊疗工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