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商量离婚,妻子要50万,车一台。但我们只有房子一间,价值150万,还差40万没供断,是对方提出要离婚的。她能要那么多吗?
2024-10-23 10:29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有平等的财产分割权。在离婚时,如果一方主张分割另一方所有的财产,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其个人所有或者由其个人投资、购买等。 在您提供的案例中,您和您的妻子目前仅有一间房屋,价值为150万元,并且还有40万元未偿还的房贷。因此,如果您愿意放弃这40万元的贷款,您可以要求将剩余的房产归于您一人所有。 至于50万元现金,这是您和您的妻子共同拥有的,因此应该平均分配给双方。但请注意,这个数额并不包括任何其他共同财产或债务。 最终的决定应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以及对家庭状况的理解。建议您与您的妻子进行深入的沟通,了解她的想法并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