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是和男朋友结婚有一个女孩,没有结婚证户口在男方家,后来打官司户口要回来了,小女孩跟男方,现在我结婚了有了两个孩子,现在发现那个小女孩户口在我的名下,我算是超生吗?还有怎么可以把那女孩户口从我名下画掉呢?
2025-04-01 04:59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联系,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如果您已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了户口问题,并且孩子的抚养权也得到了法院的确认,那么您的孩子应该是由您和您的丈夫共同抚养。至于户口问题,如果您的丈夫同意将户口迁回原籍或改到其他地方,您可以考虑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更改户口信息。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已婚育龄妇女违反国家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应当依法处理。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办理离婚手续时,对方再婚后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该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因此,如果您想要把女儿的户口从您名下划掉,需要先确定这个政策是否适用于您的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