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于2017年1月8日订婚,订婚当晚因聘金没有给而发生争执,因男方说给了聘金钱就会少的,要不回来,后女方就说不收聘金,就买房,写谁的名字都可以,洽谈之后男方答应了买房又反悔不买,所以女方悔婚,导致两家人发生了争执及争吵,订婚之前男女在一起过,订婚后发现怀孕,可因为女方订婚之前生病是支气管扩张住院期间打了针吃了药,因打了左痒注射液和吃了左痒消炎片,医生建议不要,男方不同意女方就打掉了因此又发生了争吵女方在家修养男方去外地工作男方家要求女方俩个人交往期间过节送的礼比如见面礼中秋礼过年礼买月饼水果钱的都要返还两家没有协商好订婚给了一万五的彩礼和金银首饰四金现在男方来闹也破坏了女方的名声怎么办
2024-10-08 11:07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双方在订婚过程中出现了分歧并最终导致了婚姻破裂。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彩礼和金银首饰的返还。如果彩礼和金银首饰确实是您一方支付的,并且这些物品被损坏或丢失,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损害名誉的责任。如果您认为自己在订婚期间受到了损害,例如您的声誉受到影响,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停止侵权行为。如果对方的行为造成了对您的伤害,您有权利要求他们停止侵权行为,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止再次发生。 调解和解决争议。最后,您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法律程序来解决争议,以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确保所有行动都是合法和道德的。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