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方在双方不同县城的县城买房长住,那么可以在常住地方协议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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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长期居住于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并且在该地购买了房产并长期居住,这种情况下,可以视为其有经常居所。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情况下是可以选择在该经常居所所在的县市办理离婚手续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一些具体因素,比如是否符合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以及离婚的具体程序和流程等。因此,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最好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为准确和详细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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