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在二手房交易方面,签订合同买方交押金后,约定由买方赎楼,买方未按约定时间赎楼拖延二十多天,之后才赎,赎完后应是买方申请贷款,买方找理又拖半个多月不履行,请问我是否可正式发律师函要求其履约,若其不配合则终止交易呢,盼复13829105236肖
2024-10-22 19:24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赎楼程序。如果买方未能按时赎楼并导致违约,卖方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建议您与买方进行沟通,了解其延期的原因,并尝试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买方履行合同义务。 同时,您也可以通过法律顾问的帮助,起草一份律师函,明确指出买方的违约行为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并要求买方立即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在发送律师函时,请确保信件中包括清晰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以便证明您的权利主张。 请注意,无论采取何种行动,都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避免因不当手段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或损失。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 联系电话。*******5236(仅用于此信息传递,不作为联系我方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