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想问一下,我买了一套房子是2016年2月买的,买时交了首付,签了合约,合约上写的2016年5月底交房,合约上的时间到后我去找他他说还有有些手续没办完在等两个月,我就等了两个月还没消息,我又去找他他还是哪样说在等两个月,一直拖到年底,我又去找他他给我说到2017年的5月底就好了,我没办法就等到现在,我又去找他找不到人,我又去到查了工商局查了发票上的公章,没想到公章是假的,开发商还是在我们这的房管局评估事务所上班,我找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说不能立案,我现在该怎么办?请帮帮我,谢谢
2024-10-22 20:04首先,您需要确认开发商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完成房屋建设,并且合同中是否约定有违约责任。其次,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您的损失。最后,建议您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咨询和代理,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