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寻衅滋事罪把一个有高血压的人打了,后面这个人血压升高昏过去了,抢救过来后,过了几天血压一直高,这个鉴定伤情的时候会不会也算在以内
2025-03-21 16:51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一个人因为被他人打伤而发生高血压症状,并且这种高血压症状持续存在,那么在进行伤情鉴定时,可能会考虑将其纳入评估范围。然而,具体是否需要将这种情况考虑在内,还需要由专业的医疗专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相关医学标准来决定。 通常来说,在进行伤情鉴定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受伤部位的严重程度、是否存在其他并发症等。因此,建议您与相关的医疗专家或法医专业人士详细沟通,以便得到更准确的答案。同时,也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