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确认恋爱关系,于2015年2月3日登记结婚,无婚礼无彩礼,男方有两套婚前房产,女方无工作无财产,登记结婚后卖掉男方婚前财产购置婚内房产一套,两人共同署名,全款婚后增值一倍,男方有一婚前公司,收入债务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并时常加班放鸽子造成夫妻感情淡漠。2015年8月7日生下一名女孩随即分床两年多至今,小孩两人共同抚养,现在女方想要孩子,并带回老家,男方不同意。还有如果放弃共同财产是否可以要求同等价格别处另购房产和适当经济补偿。
2025-04-18 22:43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应以相互尊重、平等为基础,共同维护家庭和谐与稳定。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提出离婚的条件之一是对方存在重大过错,包括但不限于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行为。如果您的丈夫存在上述情况,您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关于分割共同财产的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一般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你们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协商或诉讼处理。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孩子的情感需求和社会适应能力。如果您希望继续抚养孩子并带回家乡,您可以寻求法院的支持,并且要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同时,也需要评估自己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时间来照顾孩子。 对于经济补偿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教育费用、生活费等支出,以及可能存在的额外开支等。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与律师详细讨论,以便制定出最有利的方案。 最后,请记得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