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4年7月份帮朋友在银行贷款合同上签字,好像是共同借款人,还有另一个老板是担保人,他们两个人都是外地人!我去签字时银行也没要我的什么证明,就要身份证,我那时25岁打工族一个,签的合同有效吗?我在网上查说共同借款人要30岁到60岁,还有流水账什么的!现在就是我那朋友钱还有十几万没还,银行把我们起诉到法院我收到判决书,就想请问下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最近几年都没上班,也没积蓄,还不了这个欠款,真的想您帮我指点一下!万分感谢!!
27天前首先,您的签名行为是否合法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您所在地区的法律。通常情况下,在签署任何法律文件之前,建议先进行详细的了解和咨询。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银行已经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判决,那么您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来处理。如果您确实无力偿还这笔债务,您可以考虑与债权人协商还款计划或寻求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例如通过破产程序或其他法律途径来解决。 在面对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及时向专业的法律机构寻求帮助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最有利的应对策略。 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其他债权人沟通,看看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帮助您减轻债务负担。此外,还可以尝试联系当地的公益组织或者慈善机构,看能否获得一些援助和支持。 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积极的态度,相信事情总会好起来的。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