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跟前妻结婚一年多,当时给了六万彩礼钱,房车都是婚前自己买的。前妻还有一个三岁多的女儿。结婚一年多,两人因家庭原因决定离婚。离婚的时候跟前妻签订了一份协议书。上面写着每个月给孩子两千块钱生活费,给女方一千块钱生活费,一直到女方再嫁人为止,车子两年后也归女方。现在我弟弟后悔了,因为孩子不是他亲生的,车子也是他爸出钱买的,跟前妻一点关系都没有。请问这份协议书有效吗?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吗?
2025-10-11 13:54关于您弟弟与前妻签订的协议书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禁止近亲属之间的买卖婚姻行为,因此您的弟弟与前妻之间存在买卖婚姻的情况,这是无效的。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则属于重婚。 其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通常情况下,子女随父方或者母方生活的一般优先原则,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如果双方同意的话,也可以协商解决。至于车辆归属问题,一般情况下,婚后购买的房产及车辆等共同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所有,除非有明确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车辆是您弟弟在婚前购买的,并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车辆是他父亲出资购买的,那么车辆应该归属于他弟弟。 最后,如果双方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需要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先尝试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成本。 总之,对于这种复杂的案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准确地理解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