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的话,女方买的家电可否拿回?家电购买的发票上日期是在结婚登记前,而且抬头都是女方母亲的名字。如果暂时不离婚,或男方不愿意离婚,但女方已经很久没有住在一起,待离婚后(也许好几年后),家电已经被男方用旧,女方可否得到家电折旧的赔偿?目前孩子刚两个月,从怀孕起女方就一直在娘家养胎,男方一次都没有看望,连孩子出生男方也拒绝配合出生登记,那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之前几年的抚养费可否补偿?
2025-12-07 05:35在处理涉及家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时,重要的是要遵循公平原则,并考虑到每个当事人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原则。 家电购买发票上的日期与婚姻登记日之间的差距并不影响该电器的归属权。除非有明确的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否则这些设备应被视为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达成一致意见,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家电的折旧费用作为补偿。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折旧金额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计算,而不是仅凭发票日期来判断。 在考虑子女抚养权问题时,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如果有证据表明男方从未履行过父亲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参与孩子的出生登记等,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判决女方获得抚养权。 关于抚养费的计算,首先需要确定抚养关系的确立时间点。如果是基于婚姻关系建立的抚养关系,通常按照《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如果是基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应当参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总之,解决此类纠纷需要详细分析案情,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