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律师免费咨询 你好律师 我有一套房产大约是在2001或是2002年出售给他人了 当时十分便宜 那时他为了房产交易税就没过户到他自己名下 现在房屋产权还是我的名字 请问律师 我现在通过法律想要要回这处房产是付可以要回来?我把他当时买房时的8.9w元钱还给他 假如能回来是不是的给他算他当时买房时出的8.9w钱出的利息 利息应该算按百分之多少出? 利息可以大于本金吗? 我的电话是 18247335678 刘军 期待您的回应
24天前尊敬的刘先生, 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的是房屋买卖和房产交易税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房产买卖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则该房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卖方所有。因此,在您未与对方签订正式的房屋转让合同的情况下,您对房产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至于您提到的“他为了房产交易税就没过户到他自己名下”这一情况,通常情况下,购房人在购买房屋后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定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等。这些税费通常是通过买方支付的方式完成的,并且会在房产证上体现为买方的名字。 如果您希望收回房产或要求对方返还房价款及相应利息,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 您与卖方之间的详细合同或协议; 任何相关的付款记录(例如银行转账凭证); 购房日期以及您支付房价款的时间点。 针对您的利息问题,具体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政策而异。一般而言,利息计算方法取决于当地法律规定以及借款的实际使用期限。如果贷款金额较大,且还款周期较长,可能存在长期占用资金的风险,建议在进行相关计算前寻求专业的财务顾问意见。 最后,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强烈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以获取更准确、详细的解答和指导。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以便随时了解案件进展和后续处理结果。 请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并保持联系畅通,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为您提供帮助。祝您一切顺利! 联系电话。*******5678 期待您的回复。